青海位移監測是直接為工程建設服務的,它的服務和應用範圍包括城建、地質、鐵路、交通、房地產管理水利電力、能源、航夭和國防等各種工程建設部門無論是工程進程各階段測量手段,選擇適當的測量手段,並對測量成果進行處理和分析,也就是說,測量數據處理也是工程測量的重要內容。測量人員流動性大,儀器管理混亂。建築工程施工測量人員是施工生產一線生產工人,野外作業時間長、風險責任大、條件艱苦,從測量建築工程師至測量員,有條件的幹一段時間可能就調離或是轉行,如三亞洞庫項目到完工,測量工作幾次易人,有時還出現斷檔,使整個項目的測量工作沒有到位。測量儀器使用、保養、標定不能按規定規程進行,損壞、丟失嚴重,往往是出現明顯錯誤的測量數據時才采取措施甚至有些施工企業把測量儀器設備劃歸物資部門管理,保管不合規程、記錄不清,一套儀器再使用時已支離破碎。另外在使用測量儀器時水準尺要立直,防止尺身傾斜造成讀數偏大,要經常檢查和淨尺底泥土,水準尺要立在堅硬的點位上(加尺墊、釘木樁)作為轉點前後視湊數尺子必須立在同一標點上。塔尺上節容易下滑,使用上時要檢查卡簣位置,讀數是否連續完整,防止造成尺差錯誤。解水準尺的刻劃規律,讀數應由小到大,數值增加方向(不管上下,由小到大)。儀器目鏡、物鏡要仔細對光,以消除視差,使用經偉儀時要十字絲交點照準目標中心,照準花杆底部時,投點時鉛筆要堅直,以字絲雙線交點照準鉛筆尖。綜上所述,青海位移監測做為國民建設服務的一大重要標準,相關人員牢記使用標準節規範。做到高標準、嚴把關,為推動國家建設的發展做出自己的貢獻。
青海位移監測的分類和特點 基本特點地質災害勘查不同於一般建築地基的岩土麻豆视频91视频,湖北地址災害評估其特點至少包括如下幾方麵。(1)重視區域地質環境條件的調查,井從區域因素中尋找地質災害體的形成演化過程和主要作用因素。(2)充分認識災害體的地質結構,從其結構出發研究其穩定性,(3)重視變形原因的分析,並把它與外界誘發因素相聯係,研究主要誘發因素的作用特點與強度(靈敏度)。(4)穩定性評價和防治工程設計參數有較大的不..性,霄表現為較強的離散性,應根據災害個體的特點與作用因素綜合確定,進行多狀態的模擬計算。 5)尚未研究出具有昔適性的穩定性計算方法(也許並不存在),現有的方法都有較多的假定條件。(6)勘查階段結束不等於勘查工作結束,後續的工作如監測或施工開挖常常能補充、修改勘查階段的認識,甚至完全改變以前的結論。因此,地質災害的勘查有者延續性特點,即使是非常認真詳細的工作,也不能過於希望畢其功於一役。(7)地質災害勘查方法選擇是強讕應用經驗與技巧,尋求以.少的工作量和.低的投資,獲得.佳的勘查效果,(8)勘查工作量確定的.基本原則是能夠查明地質體的形態結構特征和變形破壞的作用因襄t滿足穩定性評價對有關參數的需求,而不拘於一般的勘察規程。在此前提下,勘查工作量越少越好,使用的勘查方法越少越好,勘查設備越簡單越好,勘查周期越短越好。一般而言,青海位移監測工作量依據地質災害體的規模、複雜程度和勘查技術方法的效果綜合確定。(9)勘查隊伍是實現勘查目標、選擇合理勘查方法和優化勘查工作量的關鍵。從事地質災害勘查的工作實體應在地質技術^才,勘查設備和室內分析試驗等方麵具備條件,井擁有相應的資質證書。
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有哪些檢測方法地基檢測。青海位移監測內容包括天然地基承載力、變形參數及岩土性狀評價,處理土地基承載力、變形參數及施工質量評價,複合地基承載力、變形參數及複合地基增強體的施工質量評價。檢測方法可選擇平板載荷試驗、鑽芯法、標準貫入試驗、圓錐動力觸探試驗、靜力觸探試驗、十字板剪切試驗、土工試驗、低應變法、深層平板載荷試驗和岩基載荷試驗。基樁及基礎錨杆檢測。基樁及基礎錨杆檢測內容包括工程樁的樁身完整性和承載力檢測、基礎錨杆抗拔承載力檢測。樁身完整性檢測可采用鑽芯法、聲波透射法、高應變法和低應變法等。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檢測可采用單樁豎向抗壓靜載試驗和高應變法,單樁豎向抗拔承載力檢測可采用單樁豎向抗拔靜載試驗,單樁水平承載力檢測可采用單樁水平靜載試驗,基礎錨杆抗拔承載力檢測可采用基礎錨杆抗拔試驗。支護工程檢測。支護工程檢測內容包括土釘和支護錨杆抗拔力檢測、土釘牆施工質量檢測、水泥土牆牆身完整性檢測、地下連續牆牆體質量檢測、逆作拱牆的施工質量檢測、用於支護的混凝土灌注樁的樁身完整性檢測。青海位移監測檢測方法可采用土釘和支護錨杆驗收試驗、鑽芯法、聲波透射法和低應變法。基礎檢測。基礎檢測內容包括各類基礎及樁基礎承台的施工質量檢測和建築物沉降觀測。各類基礎及樁基礎承台的施工質量檢測可參照《建築結構檢測技術標準》GB/T 50344-2004 采用結構鑽芯法和回彈法。
十二、建築物的定位放線(1) 建築物的定位應以其平麵布置形式和占地麵積大小不同而異:當以城市控製點或場區控製網定位時,應選擇精度較高的點位和方向為依據;當以建築紅線樁定位時,應選擇與主要街道中心線平行的建築紅線為依據,並應以較長的已知邊測設較短的邊;當以原有建(構)築物或道路中心線定位時,應選擇外廓(或中心線)較完整的性建(構)築物為依據。(2) 定位的方法,在控製網上測定建築物軸線控製樁。定位的方法應以建築物的形狀不同而異,矩形建築物宜用直角坐標法定位;任意形狀建築物宜用極坐標法定位;當量距有困難時,宜選用角度交會法定位。十三、采用天底準直法傳遞標高:天底準直法是使用能測設天底方向的儀器,進行豎向投測,也叫俯視法。青海位移監測采用儀器:垂準經緯儀。自動天底準直儀。自動天頂──天底準直儀。將儀器安放在施工層,通過向天底方向投測的光束與在±0.00m層上的軸線控製點相重合,即將軸線傳遞到施工層。十四、軸線的垂直傳遞采用內控法和外控法相結合的方法。首先在首層的適當位置留設控製點,采用預埋鐵板的方法,製點固定。在施工上部結構層時,在控製點的施工層的相應位置留設孔洞,采用鉛垂儀將控製點位置投影到各施工層。同時采用激光經緯儀對各控製點的位置進行校核。十五、 變形觀測的基本措施:為了保證變形觀測成果的精度,除按規定時間一次不漏的進行觀測外,在觀測中應采取“一穩定、四固定”的基本措施。(1) 變形觀測依據的基準點、工作基點和被觀測物上的變形觀測點,其點位要穩定。基準點是變形觀測的基本依據,因此設三個穩固可靠的基準點,並每半年複測一次;變形觀測點應設在被觀測物上能反映變形特征且便於觀測的位置(2) 變形觀測所用儀器、設備要固定;觀測人員要固定;觀測的條件、環境基本相同;觀測的路線、鏡位、程序和方法要固定。十六、對鄰近建築物影響的觀測地下室施工過程中,為了及時掌握施工對鄰近建築物影響的程度,因此對鄰近建築物進行觀測。在基礎施工影響範圍以外設基準點,再根據設計要求,對距基坑一定範圍的建築物,設置沉降觀測點,並地測出其原始標高。以後根據施工進展,及時進行複測,以便針對變形情況,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十七、施工塔吊基座的沉降觀測:為了避免塔吊基座沉降(尤其是不均勻沉降) 而影響正常施工,和發生意外事故 ,因此對塔吊基座進行觀測,檢查塔吊基礎下沉和傾斜狀況,以確保塔吊運轉安全,工作正常。十八、日照對高層建築上部位移變形的觀測:由於考慮到日照對建築豎向偏差具有重要影響,因此需進行觀測。觀測隨建築物施工高度的增加,每30m實測一次,實測時應選在日照有明顯變化的晴天天氣進行,從清晨起每一小時觀測一次,至次日清晨,以測得其位移變化數值與方向,並記錄向陽麵與背陽麵的溫度。豎向位置使用天頂法。十九、工程沉降觀測是施工中一項重要工作。當澆築基礎墊層時,在墊層上埋設臨時觀測點。當建築施工到±0.00層時,再根據設計位置和要求埋設觀測點。然後每施工一層、測設一次,直至竣工。沉降觀測必須由專業測量師負責,采取定人員、定儀器、定時間的三定方針。以確保觀測結果的準確。青海位移監測工程竣工時,沉降觀測提供以下成果:(1)建築物平麵圖:圖上標有觀測點位置及編號;(2)下沉量統計表:是根據沉降觀測原始記錄整理而成的各個觀測點的每次下沉量和累積下沉量的統計值;(3)觀測點的下沉量曲線。
一.哪些工程必須進行樁基靜載試驗?青海位移監測目前檢驗樁基(含複合地基、天然地基)承載力的各種方法中應用最廣的一種,且被公認為試驗結果準確、可靠,被列入各國樁基工程規範或規定中。《建築基樁檢測技術規範》規定,必須做試樁的情況有三種:(1)設計等級為甲級、乙級的樁基;2)地質條件複雜、樁施工質量可靠性低(3)本地區采用的新樁型或新工藝;如果擬建場地已有現成的工程實例,而擬建建築物的基本情況又基本相同,這時是不需要進行試樁的。二.靜載荷試驗2.1 靜載荷試驗:是指按樁的使用功能,分別在樁頂逐級施加軸向壓力、軸向上拔力或在樁基承台底麵標高一致處施加水平力,觀測樁的相應檢測點隨時間產生的沉降、上拔位移或水平位移,根據荷載與位移的關係(即Q~S曲線)判定相應的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單樁豎向抗拔承載力或單樁水平承載力的試驗方法。2.2 靜載荷試驗類型:根據試驗對象可分為地基土淺層平板載荷試驗、深層平板載荷試驗、複合地基載荷試驗、岩基載荷試驗、樁(墩)基載荷試驗、錨杆(樁)試驗;根據加載方式可分為:豎向抗壓試驗、豎向抗拔試驗、水平載荷試驗。試驗使用設備:千斤頂、壓力傳感器、位移傳感器、油泵、靜載荷測試儀。2.3泰測基樁監測係統 三.樁基靜載荷施工簡略步驟3.1 檢測準備(1)檢測時間應滿足如下條件:樁身強度需達到設計要求,同時檢測休止時間還應滿足沙土不少於7d、粉土不少於10天、非飽和粘性土不少於15d,對於淤泥或淤泥質土等飽和粘性土不少於25d;泥漿護壁灌注樁宜延長休止時間(2)檢測數量應滿足如下要求:在同一條件下樁基分項工程的試樁數量不應少於總樁數的1%,且不應少於3根;青海位移監測當總樁數在50根以內時不應少於2根。3)豎向靜載試驗的試樁和錨樁可利用工程樁,預估zui大試驗荷不得大於錨樁鋼筋的設計強度。3.2 施工流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