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基坑監測報告的組成和主要內容1、工程概況;2、場地地形、地貌;3、勘察技術要求及依據;4、地基土的組成及特征;5、地下水概況;6、場地及地震效應;7、岩土工程分析及建議。1、勘探點平麵布置圖 ; 2、工程地質剖麵圖 ;3、土工試驗成果總表 ;4、各土層物理力學性質指標;5、靜探試驗成果表 ;6、標貫成果統計表 ; 7、飽和砂(粉)土 液化判別表 ;8、固結試驗e-p分層曲線 ;9、鑽孔柱狀圖 ;10、波速測試報告 ;11、水質分析報告5樁基施工中常見質量問題的分析、處樁基礎作為建築工程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其施工質量關係到整個建築物的工程質量。在樁基施工過程中,當遇到各種意外情況時,如何及時分析、及時處理,是樁基施工的關鍵所在。樁基工程施工工序多,工藝要求高,影響質量的因素較多,一般有:工程麻豆激情视频国语对白報告不夠詳盡準確;設計的不合理取值;施工中的各種原因等。1、常見質量問題類別及原因分析樁基工程常見質量問題有:單樁承載力低於設計值、樁傾斜過大、斷樁、樁接頭斷離、樁位偏差過大等五大類。造成以上問題的原因: 1.1單樁承載力低於設計要求的常見原因有:1.1.1樁沉人深度不足;1.1.2樁端未進入設計規定的持力層,但樁深已達設計值;1.1.3最終貫入度過大;1.1.4其他,諸如樁傾斜過大、斷裂等原因導致單樁承載力下降;1.1.5勘察報告所提供的地層剖麵、地基承載力等有關數據與實際情況不符。1.2樁傾斜過大的常見原因:1.2.1預製樁質量差,其中樁頂麵傾斜和樁尖位置不正或變形,易造成樁傾斜;1.2.2樁機安裝不正,樁架與地麵不垂直;1.2.3樁錘、樁帽、樁身的中心線不重合,產生錘擊偏心;1.2.4樁端遇石子或堅硬的障礙物;1.2.5樁距過小,打樁順序不當而產生強烈的擠土效應;1.2.6基坑土方開挖不當1.3出現斷樁的常見原因:除了樁傾斜過大可能產生樁斷裂外,其他原因還有三種:1.3.1樁堆放、起吊、運輸的支點或吊點位置不當;1.3.2沉樁過程中,樁身彎曲過大而斷裂。如樁製作質量造成的彎曲,或樁細長又遇到較硬土層時,錘擊產生的彎曲等;1.3.3錘擊次數過多。如有的設計要求的樁錘擊過重,設計貫入度過小,以致於施工時,錘擊過度而導致樁斷裂1.4樁接頭斷離的常見原因:設計樁較長時,因施工工藝的需要,樁分段預製,分段沉人,各段之間常用鋼製焊接連接件做樁接頭。這種樁接頭的斷離現象也較常見。其原因,除了1.2節中1.2.1—1.2.5外,還有上、下節樁中心線不重合;樁接頭施工質量差,如焊縫尺寸不足等原因。1.5樁位偏差過大的常見原因:測量放線差錯;沉樁工藝不良,如樁身傾斜造成竣工樁位出現較大的偏差。2、 地質勘查常用處理方法打樁過程中,發現質量問題,施工單位切忌自行處理,必須報監理、業主,然後會同設計、勘察等相關部門分析、研究,作出正確處理方案。由設計部門出具修改設計通知。一般處理方法有:補沉法、補樁法、送補結合法、糾偏法、擴大承台法、複合地基法等,下麵分別簡要介紹:2.1補沉法 預製樁人土深度不足時,或打入樁因土體隆起將樁上抬時,均可采用此法。2.2補樁法 可采用下述兩種的任一種:2.1.1樁基承台前補樁。當樁距較小時,可采用先鑽孔,後植樁,再沉樁的方法。2.1.2樁基承台或地下室完成再補靜壓樁。此法的優點是可以利用承台或地下室結構承受靜壓樁的施工反力,設施簡單,操作方便,不延長工期。2.3補送結合法 當打入樁采用分節連接,逐根沉人時,差的接樁可能發生連接節點脫開的情況,此時可采用送補結合法。首先是對有疑點的樁複打,使其下沉,把鬆開的接頭再頂緊,使之具有一定的豎向承載力;其次,適當補些全長完整的樁,一方麵補足整個基礎豎向承載力的不足,另一方麵補打的整樁可承受地震荷載。 2.4糾偏法 樁身傾斜,但未斷裂,且樁長較短,或因基坑開挖造成樁身傾斜,而未斷裂,可采用局部開挖後用千斤頂糾偏複位法處理。2.5擴大承台法由於以下三種原因,原有的樁基承台平麵尺寸滿足不了構造要求或基礎承載力的要求,而需要擴大樁基承台的麵積。2.5.1樁位偏差大。原設計的承台平麵尺寸滿足不了規範規定的構造要求,可用擴大承台法處理。2.5.2考慮樁土共同作用。當單樁承載力達不到設計要求,需要擴大承台並考慮樁與天然地基共同分擔上部結構荷載。2.5.3樁基質量不均勻,防止獨立承台出現不均勻沉降,或為提高抗震能力,可采用把獨立的樁基承台連成整塊,提高基礎整體性,或設抗震地梁2.6複合地基法此法是利用樁土共同作用的原理,對地基作適當處理,提高地基承載力,更有效的分擔樁基的荷載。常用方法有以下幾種:2.6.1承台下做換土地基。在樁基承台施工前,挖除一定深度的土,換成砂石填層分層填,然後再在人工地基和樁基上施工承台。2.6.2樁間增設水泥土樁。當樁承載力達不到設計要求時,可采用在樁間土中幹噴水泥形成水泥土樁的方法,形成複合地基基礎。2.7修改樁型或沉樁參數:2.7.1改變樁型。如預製方樁改為預應力管樁等。2.7.2改變樁人土深度。例如預製樁過程中遇到較厚的密實粉砂或粉土層,出現樁下沉困難,甚至發生斷樁事故,此時可采用縮短樁長,增加樁數量,取密實的粉砂層作為持力層 。2.7.3改變樁位。如沉樁中遇到堅硬的、不大的地下障礙物,使樁產生傾斜,甚至斷裂時,可采用改變樁位重新沉樁。2.7.4改變沉樁設備。當樁沉人深度達不到設計要求時,可采用大噸位樁架,采用重錘低擊法沉樁。2.8地質勘查其他方法2.8.1底板架空。底層地麵改為架空樓板,以減填土自重,降低承台的荷載。2.8.2上部結構卸荷。有些重大樁基事故處理困難,耗資巨大,耗時過多,隻有采取削減上部建築層數的方法,減小樁基荷載。也有采用輕質高強的隔牆或其他材料代替原設計的厚重結構而減輕上部建築的自重。 2.8.3結構驗算。但出現樁身混凝土強度不足、單樁承載力偏低等事故,可通過結構驗算等方法尋找處理方案。如驗算結果仍符合規範的要求時,可與設計單位協商,不作專門處理。但此方法屬挖設計潛力,必須征得設計部門的同意,萬不得巳時用之,且應慎之又慎。2.8.4綜合處理法。選用前述各種方法的幾種綜合應用,往往可取得比較理想的效果。2.8.5采用外圍補樁,增加周邊嵌固,防止或減少樁位側移等。蘭州基坑監測總之,樁基施工質量關係到整個建築物的工程質量,在樁基施工過程中,當遇到各種意外情況時,應及時通過業主、監理與設計部門聯係,按設計部門的設計修改通知或會議紀要進行施工。
蘭州基坑監測是指由自然因素或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麵塌陷、地裂縫、地麵沉降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了解相關信息能夠做好湖北地質災害防治。自然定義簡稱地災。 以地質動力活動或地質環境異常變化為主要成因的自然災害。在地球內動力、外動力或人為地質動力作用下,地球發生異常能量釋放、物質運動、岩土體變形位移以及環境異常變化等,危害人類生命財產、生活與經濟活動或破壞人類賴以生存與發展的資源、環境的現象或過程。不良地質現象通常叫做地質災害,是指自然地質作用和人類活動造成的惡化地質環境,降低了環境質量,直接或間接危害人類安全,並給社會和經濟建設造成損失的地質事件。地質災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對人類生命財產、環境造成破壞和損失的地質作用(現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縫、地麵沉降、地麵塌陷、岩爆、坑道突水、突泥、突瓦斯、煤層自燃、黃土濕陷、岩土膨脹、砂土液化,土地凍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澤化、土壤鹽堿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熱害等。 災害背景影響或控製地質災害形成與發展的基礎環境和總體條件。它與地質災害形成條件既存在密切聯係又有一定區別。地質災害形成條件指的是造成地質災害的直接因素;地質災害背景指的是控製和影響地質災害的更高層次的基礎條件。地質災害背景由兩個係列組成: ①以地球動力活動為核心的自然背景;②以人口、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為核心的社會經濟背景。蘭州基坑監測背景雖然不能直接決定一個具體災害事件的發生和發展,但從宏觀上控製了一個地區一種或多種地質災害的成災程度和變化的總體趨勢。因此研究地質災害背景條件是進行地質災害宏觀評價的重要內容。相關界定根據2004年國務院頒發的《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定,地質災害,通常指由於地質作用引起的人民生命財產損失的災害。地質災害可劃分為30多種類型。由降雨、融雪、地震等因素誘發的稱為自然地質災害,由工程開挖、堆載、爆破、棄土等引發的稱為人為地質災害。常見的地質災害主要指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麵塌陷、地裂縫、地麵沉降等六種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基本定義地質災害是指由於自然或人為作用,多數情況下是二者協同作用引起的,在地球表層比較強烈地破壞人類生命財產和生存環境的岩土體移動事件。地質災害在成因上具備自然演化和人為誘發的雙重性,它既是自然災害的組成部分,同時衛屬於人為災害的範疇。在某種意義上,地質災害已經是一個具有社會屬性的問題,已經成為製約社會經嶄發展和人民安居的重要因素。因此,地質災害防治就不僅是指預防、躲避和工程治理,在高層扶的社會意識上更表現為努力提高人類自身的隸質,通過製定公共政策或政府立法約束公眾的行為,白覺地保護地質環境,從而達到避免或減少地質災害的目的。地質災害主要是指崩塌(宙危岩體)、滑坡、泥石流、岩溶地而塌陷和地裂縫等,它們是比較公認的園地殼表層地質結構的劇烈變化而產生的,且通常被認為是突發性的。地質環境災害是指區域性地質生態環境變異引起的危害,如區域性地而沉降、海水人侵、幹旱半幹旱地區的荒漠化、石山地區的水土流失、石漠化和區域性地質構造沉降背景下平原或盆地地區的頻繁洪災等,這些問題通常都是由多種因素引起且緩慢發生的,地質界常稱其為緩變性地質災害當然,不能簡單地把洪水歸類於地質災害。但長時期、大範圍且爆發頻繁的洪災是與地質環境密切相關的,是人類社會工程經濟活動或防洪治水方略與地質環境演變方向比較長期的不相適應的結果。利用考古資料恢複長江荊江河段近5000 a來洪水位的上升過程,發現近2000 a來是荊江洪水位相對荊北平原上升的主要時期,累計上升13.6 m,特別是近500 a來的洪水位上升的平均視速率達20~27 mm,/a。近500 a來的荊江走堤廈其堤基的決口破壞曆史研究表明,在兩岸幹堤地基的滲漏、管湧、潰決、軟上地基變形和崩岸等工程地質問題中,洪水期以北岸的管湧和漬決占..優勢,幹早期則以南岸的崩岸引人注意,這反映了荊江高水位與其地質環境已不相適應的關係。
蘭州基坑監測的基礎數據是DEM 數據,它是以離散的數字表達形式,將地麵均勻網格的高程數據按照有序數值陣列形式組織在計算機數據庫中,以表達地麵高低起伏的一種數據模型。土方量計算時主要是對同一地塊填充(或開挖)前後填方量(或挖方量)的計算,以獲取地麵物質體積差, 其計算基礎是:①掌握挖填前後土壤壓實係數ꎬ獲得體積變化倍數;②掌握挖填充前後起伏情況,獲得挖填平衡變化信息。土壤的容重 單位體積內天然狀況下的土壤重量,單位為kg/m3,土壤容重的大小直接影響著施工的難易程度,容重越大挖掘越難,在土方施工中把土壤分為鬆土、半堅土、堅土等類,所以施工中施工技術和定額應根據具體的土壤類別來製定 。土壤的自然傾斜角(安息角) 土壤自然堆積,經沉落穩定後的表麵與地平麵所形成的夾角,就是土壤的自然傾斜角,以廄表示。在蘭州基坑監測設計時,為了使工程穩定,其邊坡坡度數值應參考相應土壤的自然傾斜角的數值,土壤自然傾斜角還受到其含水量的影響。
在現行體製下,中央政府擁有主要的財政資源,蘭州基坑監測工作的責任屬於中央政府,而地方政府財力有限,不能將基礎地質勘探工作納入中央政府的職責範圍。的過程中逐漸明確行政和金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間的權力,從中央政府轉移支付越來越密集,但越來越少的綁定條件,地方政府有更多和更多的自治權在轉移支付的使用。因此,地方地質勘探基金全部撤出業務可能隻是時間問題。根據中國地質調查局的工作安排,土地基礎地質勘探逐年減少和萎縮。事實上,按照基礎地質勘探的傳統思路,工作區域和工作區域已經被覆蓋,很難找到項目的地圖。發展的方向是注重提高地質知識或滿足特定的戰略需求。當然,高新技術的應用是必要的,但必然會帶來高投入,隻會允許小規模的工作。結果,業務將被少數幾個單位壟斷。在“海洋強國”戰略下,海洋地質勘探將成為一個具有代表性的新方向。海洋地質勘探尤其是深海地質勘探是一項技術含量高、資金投入大的業務。我國海洋地質勘探起步較晚,發展較快。蘭州基坑監測業務特點決定了地質勘探調查具有很強的專用性、壟斷性。基礎地質勘探的特點是中央財政投入少,經費投入大。金融體係中財政權力與行政權力相匹配的原則決定了少數人必須是“中央軍”的一部分。可見,地方化的地質勘探隊將逐步脫離基礎地質勘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