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樹地形測量是指由自然因素或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麵塌陷、地裂縫、地麵沉降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了解相關信息能夠做好湖北地質災害防治。自然定義簡稱地災。 以地質動力活動或地質環境異常變化為主要成因的自然災害。在地球內動力、外動力或人為地質動力作用下,地球發生異常能量釋放、物質運動、岩土體變形位移以及環境異常變化等,危害人類生命財產、生活與經濟活動或破壞人類賴以生存與發展的資源、環境的現象或過程。不良地質現象通常叫做地質災害,是指自然地質作用和人類活動造成的惡化地質環境,降低了環境質量,直接或間接危害人類安全,並給社會和經濟建設造成損失的地質事件。地質災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對人類生命財產、環境造成破壞和損失的地質作用(現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縫、地麵沉降、地麵塌陷、岩爆、坑道突水、突泥、突瓦斯、煤層自燃、黃土濕陷、岩土膨脹、砂土液化,土地凍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澤化、土壤鹽堿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熱害等。 災害背景影響或控製地質災害形成與發展的基礎環境和總體條件。它與地質災害形成條件既存在密切聯係又有一定區別。地質災害形成條件指的是造成地質災害的直接因素;地質災害背景指的是控製和影響地質災害的更高層次的基礎條件。地質災害背景由兩個係列組成: ①以地球動力活動為核心的自然背景;②以人口、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為核心的社會經濟背景。玉樹地形測量背景雖然不能直接決定一個具體災害事件的發生和發展,但從宏觀上控製了一個地區一種或多種地質災害的成災程度和變化的總體趨勢。因此研究地質災害背景條件是進行地質災害宏觀評價的重要內容。相關界定根據2004年國務院頒發的《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定,地質災害,通常指由於地質作用引起的人民生命財產損失的災害。地質災害可劃分為30多種類型。由降雨、融雪、地震等因素誘發的稱為自然地質災害,由工程開挖、堆載、爆破、棄土等引發的稱為人為地質災害。常見的地質災害主要指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麵塌陷、地裂縫、地麵沉降等六種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基本定義地質災害是指由於自然或人為作用,多數情況下是二者協同作用引起的,在地球表層比較強烈地破壞人類生命財產和生存環境的岩土體移動事件。地質災害在成因上具備自然演化和人為誘發的雙重性,它既是自然災害的組成部分,同時衛屬於人為災害的範疇。在某種意義上,地質災害已經是一個具有社會屬性的問題,已經成為製約社會經嶄發展和人民安居的重要因素。因此,地質災害防治就不僅是指預防、躲避和工程治理,在高層扶的社會意識上更表現為努力提高人類自身的隸質,通過製定公共政策或政府立法約束公眾的行為,白覺地保護地質環境,從而達到避免或減少地質災害的目的。地質災害主要是指崩塌(宙危岩體)、滑坡、泥石流、岩溶地而塌陷和地裂縫等,它們是比較公認的園地殼表層地質結構的劇烈變化而產生的,且通常被認為是突發性的。地質環境災害是指區域性地質生態環境變異引起的危害,如區域性地而沉降、海水人侵、幹旱半幹旱地區的荒漠化、石山地區的水土流失、石漠化和區域性地質構造沉降背景下平原或盆地地區的頻繁洪災等,這些問題通常都是由多種因素引起且緩慢發生的,地質界常稱其為緩變性地質災害當然,不能簡單地把洪水歸類於地質災害。但長時期、大範圍且爆發頻繁的洪災是與地質環境密切相關的,是人類社會工程經濟活動或防洪治水方略與地質環境演變方向比較長期的不相適應的結果。利用考古資料恢複長江荊江河段近5000 a來洪水位的上升過程,發現近2000 a來是荊江洪水位相對荊北平原上升的主要時期,累計上升13.6 m,特別是近500 a來的洪水位上升的平均視速率達20~27 mm,/a。近500 a來的荊江走堤廈其堤基的決口破壞曆史研究表明,在兩岸幹堤地基的滲漏、管湧、潰決、軟上地基變形和崩岸等工程地質問題中,洪水期以北岸的管湧和漬決占..優勢,幹早期則以南岸的崩岸引人注意,這反映了荊江高水位與其地質環境已不相適應的關係。
玉樹地形測量的考慮因素:基礎是整個房屋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房屋所受外部作用經上部結構通過基礎最終傳至地基。為了保證安全並滿足使用要求,地基的變形(包括沉降量、沉降差以及傾斜等)應不超過根據上部結構對地基變形的適應能力與使用要求而確定的容許變形值。為此,基礎需要有足夠大的底麵積。對一般的工業與民用房屋,基礎的底麵積可根據地基的承載力設計值初步確定。對於重的房屋,如紀念性的大型房屋、高層房屋等以及在生產上或使用上對地基有特殊要求的房屋,對確定的基礎底麵積還需通過地基變形來驗算。玉樹地形測量基礎埋置深度的確定應考慮:(1)房屋的用途(有無地下室、設備基礎和其它高層房屋的設備層、存車間、貯藏室等地下設施)、以及基礎的形式和構造;(2)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3)作用在地基上的荷載大小及其性質;(4)相鄰房屋基礎的埋深;(5)地基凍脹和融陷的影響等。
玉樹地形測量的材料分類:1.木樁木樁利用天然原木作為樁材,適用於地下水位一下地層,在這種條件下木樁能抵抗真菌的腐蝕而保持耐久性。單根木樁長度一般為十餘米,不利於接長。由於其承載力和剛度等力學特性及耐久性均較差,加之我國木材資源不足,目前已很少使用。水文地質勘查2.混凝土樁混凝土樁承載力高、剛度大、耐久性好。可承受較大的荷載;樁的幾何尺寸可更具設計要求進行變化,樁長不受限製,且取材方便,因此是當前各國廣泛使用的樁型。它又可分為預製混凝土樁和就地灌注混凝土樁兩大類預製混凝土樁多位鋼筋混凝土樁,主要在工廠集中生產,強度等級一般為C30~C60,截麵邊長250mm~600mm,單節長度幾米至十幾米,可根據需要鏈接成所需樁長。為減少鋼筋用量、有效抵抗打樁拉應力,提高樁身抗彎、抗裂和抗腐蝕的能力,又發展了預應力鋼筋混凝土樁,目前我國的預應力鋼筋混凝土樁多為圓形管樁。管樁按施加預應力工藝的不同,分為先張法預應力管樁兩種,強度登記PC和PTC樁為C60或C70,PHC樁為C80,直徑300mm~1000mm,一般單節長度5~13m,節間連接主要采用電焊連接法,樁底一般采用十字型。錐行或開口型樁尖。就地灌注混凝土樁就是在現場成孔後直接灌注混凝土而成的一種樁型。根據受力需要,樁身可放置不同深度的鋼筋籠,也可不配鋼筋。樁的直徑可根據設計需要確定。水文地質勘查按製樁的材料分類:1.木樁木樁利用天然原木作為樁材,適用於地下水位一下地層,在這種條件下木樁能抵抗真菌的腐蝕而保持耐久性。單根木樁長度一般為十餘米,不利於接長。由於其承載力和剛度等力學特性及耐久性均較差,加之我國木材資源不足,目前已很少使用。水文地質勘查2.混凝土樁混凝土樁承載力高、剛度大、耐久性好。可承受較大的荷載;樁的幾何尺寸可更具設計要求進行變化,樁長不受限製,且取材方便,因此是當前各國廣泛使用的樁型。它又可分為預製混凝土樁和就地灌注混凝土樁兩大類。預製混凝土樁多位鋼筋混凝土樁,主要在工廠集中生產,強度等級一般為C30~C60,截麵邊長250mm~600mm,單節長度幾米至十幾米,可根據需要鏈接成所需樁長。為減少鋼筋用量、有效抵抗打樁拉應力,提高樁身抗彎、抗裂和抗腐蝕的能力,又發展了預應力鋼筋混凝土樁,目前我國的預應力鋼筋混凝土樁多為圓形管樁。管樁按施加預應力工藝的不同,分為先張法預應力管樁兩種,強度登記PC和PTC樁為C60或C70,PHC樁為C80,直徑300mm~1000mm,一般單節長度5~13m,節間連接主要采用電焊連接法,樁底一般采用十字型。錐行或開口型樁尖。就地灌注混凝土樁就是在現場成孔後直接灌注混凝土而成的一種樁型。玉樹地形測量根據受力需要,樁身可放置不同深度的鋼筋籠,也可不配鋼筋。樁的直徑可根據設計需要確定。
玉樹地形測量是測繪科學與技術在國民經濟和國防建設中的直接應用,是綜合性的應用測繪科學與技術。按工程建設的進行程序,工程測量可分為規劃設計階段的測量,施工興建階段的測量和竣工後的運營管理階段的測量。 規劃設計階段的測量主要是提供地形資料。取得地形資料的方法是,在所建立的控製測量的基礎上進行地麵測圖或航空攝影測量。施工興建階段的測量的主要任務是,按照設計要求在實地準確地標定建築物各部分的平麵位置和高程,作為施工與安裝的依據。一般也要求先建立施工控製網,然後根據工程的要求進行各種測量工作。竣工後的菅運管理階段的測量,包括竣工測量以及為監視工程安全狀況的變形觀測與維修養護等測量工程按工程測量所服務的工程種類,也可分為建築工程測量、線路測量、橋梁與隧道測量、礦山測量、城市測量和水利工程測量等。1施測前,所用儀器和水準尺等器具必須經檢校2儀器要調平。儀器不平時,望遠鏡繞橫軸掃出的為一個斜麵,讀數時水準管泡要居中。在強光照射下,要撐傘遮住陽光,防止氣泡不穩定3儀器要安穩。選擇比較堅實的地方,三角架要踩牢,高度要適合觀測者身高置,觀測過程中不要觸碰三角架。經偉儀架頭如果不水平連接螺栓斜會造成垂球線偏離度盤中心,影響對中精度。架頭每傾斜5m,垂偏離度盤中心約1mm4經偉儀對中要準確。如果測設矩形控製網很可能造成周邊不閉合,超出允許誤差,對中誤差不要超過2-3mm,後視邊應選在長邊5水準儀前後視距盡量相等,以消除儀器誤差和其它自然條因素的影響6 取工程縱橫冋的主軸線作為現場控製網軸線,爼成現場控製網。玉樹地形測量的其它軸線依據主軸線位置確定坑內,可在工程樁鋼舫上做記號。作為底板施工階段墊層底板模板的依據保證建築全高控製的精度要求,在基礎施工中就應注意準確地測設標高。為=0.00以上的標高傳遞打好基。
又稱玉樹地形測量災情評估。對地質災害活動程度及破壞損失情況進行評定估算的工作學科:自然災害與防治詞目:地質災害評估釋文:地質災害的定義: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麵塌陷、地裂縫、地麵沉降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對於已經發生的地質災害,地質災害評估的基本方法和主要內容是調查地質災害活動規模,統計地質災害對人口、財產以及資源、環境的破壞程度,核算地質災害直接經濟損失與間接經濟損失,評定地質災害等級。對於有發生可能但尚未發生的地質災害,地質災害評估是預測評價地質災害的可能程度,對此有人稱之為地質災害風險評估或地質災害風險評價。其基本內容和步驟是:首先分析評價地質災害活動的危險程度和地質災害危險區受災體的可能破壞程度,即地質災害的危險性評價和災害區的易損性評價,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分析預測地質災害的預期損失,即進行地質災害的破壞損失評價。地質災害評估的基本目的是通過單項指標或綜合指標定量化反映地質災害的主要特點和破壞損失程度,為規劃、部署和實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提供依據。 評估方法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方法主要有:發生概率及發展速率的確定方法,危害範圍及危害強度分區,區域危險性區劃等。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di15條規定,城市建設、有可能導致地質災害發生的工程項目建設和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的工程建設,湖北地址災害評估在申請建設用地之前必須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評估結果由省級以上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認定。不符合條件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玉樹地形測量危險性評估包括下列內容:(1)闡明工程建設區和規劃區的地質環境條件基本特征(2)分析論證工程建設區和規劃區各種地質災害的危險性,進行現狀評估、預測評估和綜合評估(3)提出防治地質災害措施與建議,並作出建設場地適宜性評價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