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得附有坐標及地形的擬建建築物總平麵位置圖,各建築物的地麵整平標高,建築物的性質、規模、結構特點,可能采用的基礎形式、尺寸、預計埋置深度,對地基基礎設計、施工的特殊要求等;
2)查明不良地質現象的成因、類型、分布範圍、發展趨勢及危害程度,並提出評價與整治所需的岩土技術參數和整治方案建議;
3)查明建築物範圍各層岩土的類別、結構、厚度、坡度、工程特性,計算和評價地基的穩定性和承載力;
4)對需要進行沉降計算的建築物,提供地基變形計算參數;
5)查明埋藏的河道、溝浜、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對工程不利的埋藏物;
6)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條件,提供地下水位及其變化幅度;
7)在季節性凍土地區,提供場地土的標準凍結深度;
8)判定環境水和土對建築材料及金屬